已婚教師發生外遇,雖無《通姦罪》刑事責任,但已嚴重違反教師倫理、尊嚴。依據《教師法》第14、第15條,行為不檢有損師道規定,學校可召開教評會調查,情節嚴重者(如涉及性騷擾、性侵或影響教學環境),可能面臨停聘、解聘或不續聘。外遇方還另需承擔侵害配偶權的民事賠償責任。
在農曆年前,本刊電話向郭男查證事件原委,郭坦承跟太太的感情本來就不好,認識這名中配後,2人因談得來感情升溫,但太太並不知道有她的存在。自認5年前擋人財路,才會屢被黑函檢舉,服務年資已31年,自己早想退休,都要怪現任校長一再慰留他,讓他如今「裏外不是人」。
沒想到過完年後開學首日,本刊與郭相約在大肚區星巴克咖啡店見面,當場出示照片供他確認。郭坦承照片中的男子是他,白色自小客車為他所有,照片中的女子就是談得來的中配知已,但他竟改口「我目前單身」,還拿出1張身分證自證所言不假。
本刊發現其中有貓膩,郭只留空白的配偶欄供察看,身分證正面下方的簽證日期卻不給看,進一步詢問郭過年前還有婚姻關係,怎麼才過完年上班第一天中午就變單身?多次詢問郭何時辦理離婚的,他笑而不答。
吹哨者告訴本刊,這名郭姓學務主任曾造謠傷害同校一名女老師「愛他」,害得她差點家破人亡,十分惡劣。原來,去年5到9月間,郭屢屢在學校多個辦公室內,大聲宣揚1位已婚C姓女老師說:「C老師愛他」、「C女老師頻頻跟他示愛」的謊話,讓這位女老師困擾不已,最後因壓力太大,出現身心症狀,影響教學工作,最後辭掉導師職務。
本刊循線找到這位C姓女老師查證,她坦承過去與這位郭姓主任確實是很好的同事,沒有與對方交往過,也沒有涉及男女愛情關係,某次她發現郭似乎會錯意,怕主任誤會,進而主動解釋2人之間「只是比同事還要好的感情,絕不是男女愛情」。
沒想到,郭主任事後卻斷章取義,擷取片面聊天紀錄給多位同事看,謊稱:「某某女老師愛他、跟他示愛」,甚至連許多同事也誤信郭的說詞,好言勸C姓女老師要「潔身自愛,不要辜負愛她的丈夫」,讓C女百口莫辯。
C女受訪時表示,過去1年多,任憑她再三解釋,郭依然自戀地到處宣傳,她不僅因名節受損感到難過,原本婚姻幸福美滿,卻因此傳言導致夫妻爭執多次,影響感情,這段經歷讓她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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