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說新年度新氣象,不過NCC這次可是一開年就惹議,「電信事業提供電信服務風險管理機制指引」於2025年9月26日公布,不過電信業開始真正落實推廣則是從2025年12月30日開始,因此,這幾天陸續有民眾開始討論在NCC新指引下,演變出的離奇狀況,甚至被網友形容為「擾民又擾警」。
指引中要求「用戶申請更換SIM卡或補發SIM卡時,電信事業應請用戶說明申請原因及目的,並提供『證明資料』」也就成為現在消費者得去派出所或是警局開立報案證明的原因。
打開這份一共11頁的「電信事業提供電信服務風險管理機制指引」,開宗名義就打著NCC為配合「堵詐」遏止用戶號碼或電信服務淪為詐騙工具,要求電信業者協助落實KYC(Know Your Customer,了解你的客戶)。
NCC希望電信業者協助防詐,有其立意,不過在真正落實的時候,卻出現一堆問題,也讓配合的電信業前線人員頭很痛。
所謂的「證明資料」到底是啥?NCC在指引中寫的模糊,業者又不敢各自解讀,才訂定出「報案證明」讓前線人員有所依據,畢竟多數會遺失SIM卡的狀況會是手機連同SIM卡一起丟失,才會演變成為警局報案遺失來作為證明,但若是在國外遺失手機又要如何處理呢?
早上本刊實地走訪多家電信門市,無論是中華電、台灣大或是遠傳門市,面對本刊詢問遺失SIM卡應如何處理,服務人員都口徑一致請消費者先至警局報案,領取資料後再前至電信門市申辦。
電信業者握有客戶個資,本來也就受到比較高的要求與期許,不過從該份指引中提及「為落實KYC,電信事業應設置獨立於業務部及通路部門外之查核部門,並自行訂定定期及不定期查核抽測計畫,至少每月辦理抽測,尤其針對高風險用戶應加強查核。」這個要求水準可就堪比金管會要求金融業者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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