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台積電赴海外設廠先進技術可能外流問題,國科會表示,只要是關鍵技術下的參與人員都會加以管制,經濟部已經根據這規定限制相關產品的出口,先進製程要N-2才能出海,確保最先進製程與研發能量持續根留台灣,每年也都會滾動檢討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以維持產業優勢,並兼顧國家安全。
立委劉書彬提出質詢指出,台積電先進製程在2024年4奈米已經量產,2奈米也將在明、後年進入量產階段,政府是否已經建立量化監測機制,例如先進製程研發留台比例、核心工程師與專利技術是否長期根留台灣,是否以有具體制度規劃?
國科會副主委林法正表示,政府已經訂有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清單,凡屬於關鍵技術項目,相關參與人員均須納入管制,經濟部也會依此限制產品與技術出口。目前台積電已經發展到2奈米、1.4奈米,政府要求N-2後才能外移,例如台積電發展到1.4或1.2,才會允許1.6奈米製程外移,且核心研發人力仍集中在台灣,台積電也願意配合相關管制原則。
劉書彬追問,2027年美國2奈米即將量產,因應美方要求提高在地研發比例,我國是否設有退場或調整機制?淋法政則表示,退場與否仍須企業自行評估,例如台積電在亞利桑那的獲利能力明顯低於台灣,與當地工作環境、工會制度仍須磨何有關,但是公司能夠忍受到什麼程度,何時調整布局,最終還是由企業自己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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