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押174天後交保 北院設嚴格限制措施
陳歐珀自今年(2025)6月4日遭聲押禁見以來,已被羈押174天。北院指出,交保後,陳歐珀須住居宜蘭市,並自停止羈押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同時不得與同案被告、包括其妻徐慧諭,以及其他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的行為。
科技監控落實 電子腳環與手機同步拍照
北院進一步說明,陳歐珀需配戴電子腳環,並於每週一、三、五上午9時至12時,於指定地點使用個案手機拍攝面部照片,並即時傳送至科技監控中心,確保行蹤受到持續監控。此外,陳歐珀仍須 定期向北院報到,配合司法程序。
500萬交保是否意味案情有變?監控措施有哪些?
交保條件涵蓋住居限制、科技監控及與同案人隔離,顯示北院對案件的持續掌控與防範干擾證人的需求,兼顧保障人身自由與司法程序完整性。
★《鏡週刊》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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