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onsor Logo
Sponsor Logo
台北市一名刑警發現新婚妻偷情小王,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台北市一名刑警發現新婚妻偷情小王,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離婚同日嫁小王!人妻騙刑警簽「假離婚協議」 綠帽夫心碎提告大逆轉勝

根據判決書指出,北市一名刑警小光(化名)去年8月底與玟玟(化名)登記結婚,然而2人新婚不久,妻子就紅杏出牆,並發展逾越普通朋友的關係。雙方經過協調後,小光決定再給妻子一次機會,要求簽下和解書,內容限制玟玟不得與小王再以任何通訊或見面方式聯繫,違者需支付10萬元精神撫慰金;另若2人離婚需在3天內重新登記結婚,否則也需支付10萬元精神撫慰金。不過玟玟當天簽完和解書就以「整理」與小王關係為由,要求小光同意彼此「短暫離婚」。

怎料,一切都是套路,小光點頭離婚後,玟玟迅速與小王登記結婚並同居,讓小光難以接受,憤而提告求償20 萬元精神慰撫金。小光指控前妻利用話術使他配合離婚,讓他誤以為2人仍會依約復婚,同時也控前妻為提早離婚,數度發生情緒性事件,導致被通報多次,致使他服務的單位獲知相關負面訊息,進而影響其個人名譽與精神。

玟玟則辯稱,起初是受到恐嚇才結婚,並非出於自由意志,強調在離婚後隨即與小王登記結婚,就是擔心3天後將被小光要求復婚,且當初簽立和解書,也是為了儘速離婚,避免遭前夫家暴。

對此全案經士林地院審理,法官認為和解書中有關「離婚後3日內必須復婚」條款,牽涉個人結婚自由、不可強求,違反善良風俗、應為無效。但玟玟從簽立和解書、與小光離婚、再與小王結婚,3件事均在同天完成,足以讓小光誤會、相信雙方將依約在3天內重新結婚,行徑恐難說不是詐欺,另綜合玟玟的行為方式、造成的傷害等因素,認定精神慰撫金金額應以10萬元較為適當,一審判處玟玟須向賠償1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相關文章

中國大哥在泰監獄當VIP!天價女模直送「做到一半」被逮 密室滿地用過保險套

哈佛前校長愛上中共高官女!找淫魔富豪當戀愛導師「討論上床機率」 醜聞全洩《紐約時報》急切割

叫小瑋X館嫂!館長再爆祕找李進良做「GG增大術」 小禎反應洩真實性

更新時間2025.11.21 17:20 臺北時間

更多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