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書指出,高姓女子與蘇男交往後,進而同居,卻沒想到雙方摩擦不斷,蘇男去年忍不住4月提出分手,豈料,高女情緒崩潰,除了狂傳訊息威脅「我要燒房子」「今天一定讓你死很慘」外,竟還在雙方見面談分手時,還拿衣架爆打蘇男,導致他身上多處挫傷。
高女動手打人、威脅仍不滿意,再狂傳訊息嗆「最後一次警告你給我搬走」「讓你生不如死」「你的機車我拿去當鋪換錢」,甚至揚言將2人過去恩愛時拍下的性愛片公諸於世,怒嗆「讓大家看看這個叫我拿掉孩子的渣男」,並附上火燒房屋、汽油照片等威脅意味濃厚。蘇男最終擔心性命安全,只好報警。
對此,法院審理期間,法官認為高女完全無視他人身心安全,三不五時就言語、肢體暴力,危害嚴重,審酌坦承犯行,最終判她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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