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問王大陸是否承認「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文書、偽造文書、妨害兵役」3項指控,王大陸當庭起立鞠躬、承認罪行。他並在庭中表示,「這次案件我在無知之下犯了錯,我誠摯向大家道歉」。
王大陸並指出,他付給該案主嫌陳志明現金300萬元,再匯款60萬元,總計為360萬元。根據交付方式,王大陸也說明得很清楚:首筆30萬元於台北市國父紀念館附近親交,後續在自己位於台北市仁愛路住處面交或匯款。但該案主嫌陳志明方面所說的「只收260萬元」,期間有百萬元的差距,王大陸今天特別澄清其實他確實付出360萬元。
該案目前已有18名藝人遭到起訴,包括修杰楷、謝坤達、陳柏霖、張書偉、廖允杰等5人遭具體求刑2年8個月,第一波閃兵案調查對象王大陸之前未被求刑,乃是因為他被發現閃兵後即刻按規定入伍服替代役,且據報導他在第一關體檢就因為裝病被識破,連假造病例的過程都未經歷,不構成《妨害兵役治罪條例》,不過檢方已對王大陸依偽造文書補充求刑1年,目的是讓他與同案其他藝人、役男被告的求刑標準一致。
辯護律師指出,王大陸雖然動機不可取,但其已坦承犯行、且在役中表現良好,請求法院給予易科罰金或緩刑。
而王大陸進出法院時被媒體大舉包圍,但他低頭不語,對媒體提問充耳不聞,低調進入地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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