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埼玉新聞》報導,這名28歲男子是某公司職員,本月8日凌晨2時許他闖入朝霞市一間公寓民宅內,朝刀威脅被害女與他發生性行為,直到下午7時許落跑。
被害女母親打110報案後,警方調閱監視器鎖定1名於附近徘徊男子,經查他與女子素不相識,他被以侵入住宅、不同意性交罪逮捕,但他否認定犯行,稱自己「完全沒有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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