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這對夫妻於2020年3月結婚,婚後同居南投埔里。丈夫指出,兩人多年婚姻中僅有7次性行為,妻子經常無故鎖門、分房睡,使家庭生活陷入冷凍狀態。他又被長輩施壓要求生子,妻子卻拒絕同房,讓他感到困惑且壓力倍增。
不只性生活問題,丈夫更控訴妻子的金錢觀極端不合。婚後購買的房屋被妻子要求設定抵押,他也依妻子需求貸款60萬元買車,卻因妻子遲繳導致銀行催款,使他長期焦慮不安。妻子之後以進修為由搬去台中,再轉往高雄打工,雙方已分居2個多月,讓他認為婚姻名存實亡。
妻子則表示,她拒絕性行為是因無意願、體力不支或生理因素,且丈夫多次要求讓她心生恐懼,所以才分房睡。她認為若提前約定,她仍會配合,並指丈夫從未要求她生子。至於60萬元車貸,她強調是雙方合意,貸款也是丈夫親自簽名擔保,遲繳屬偶發事件,且雙方家庭與教會已協調出還款方案,不解丈夫仍堅持訴訟。
婚姻剩下什麼?法官如何看待7次性生活?
法官審酌後表示,夫妻間性生活頻率因人而異,但《禮記》所言「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指出性需求屬基本生心理需求,若無法透過溝通獲得滿足,婚姻自然會產生裂痕。法院認為兩人多年僅7次性生活、長期分房分居,且妻子坦承對丈夫性需求感到恐懼,顯示夫妻感情已淡薄,不具共同生活意願。南投地院判准離婚,並裁定女方必須償還60萬元車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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