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報報導,馬來西亞金馬警區主任沙札裡助理總監受訪證實,警方將申請延扣黃明志,在馬來西亞刑事法典302(謀殺)罪名下,黃明志恐被扣押7天,以協助調查。
回顧整起事件,謝侑芯猝逝後,黃明志先是被爆當晚正好與謝同房過夜,並在他身上起出9顆疑似搖頭丸「愛他死」(Ecstasy),尿檢還一次驗出4種毒品陽性,扣押2天後他以8,000令吉(約新台幣5.8萬元)交保,聲稱自己沒有吸毒或攜帶毒品。
謝侑芯猝逝案,大馬警方本月4日改朝謀殺案偵辦,同時通緝失聯的黃明志,就連黃的經紀人都說不清楚黃明志在哪,直至今凌晨黃明志秀出自拍照,宣布自己主動投案,還說「我不會逃,之前七次通緝令都是我主動去報到,不曾逃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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