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日媒報導,43歲中國籍被告鄧洪鵬被控於2025年5月,在飲酒狀態下駕駛汽車撞上正在過馬路的4名男童,造成其中多人受重輕傷,事發後為了隱瞞酒駕事實而逃離現場。
在法庭上,鄧男對於檢方指控表示「沒有錯」承認罪行。檢方在開場陳述指出,鄧男在事故發生前,與朋友在一家中華料理店喝了約5杯生啤酒。
事故後,車內的行車記錄器錄下了鄧男拒絕同車友人制止、邊說「走吧走吧」邊駕車逃逸的畫面,並留下「只要說聽不懂日語就好」「先把車藏起來」等言語。檢方指出,這顯示他有意規避刑責、試圖脫罪。
在訊問中,鄧男表示「喝了酒後情緒興奮,當時沒有清楚意識到那是交通違法行為。」
檢方強調,本案屬於「飲酒影響下的極度危險駕駛」,且事故後的行為「極為惡劣」,因此請求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本案預計於12月13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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