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書內容,人妻控訴老公阿哲背叛婚姻,懷疑跟小珍偷生一名私生子,她舉證曾在小珍上傳的網路影片中看到老公身影,且老公從2023年9月起持續購買嬰幼兒用品、保險套,讓她合理懷疑小珍偷生私生子。人妻進一步指控,老公選擇在農曆春節期間,與小珍回老家過年,讓她忍無可忍決定提告,向這對外遇男女求償200萬元。
對於人妻的控訴,阿哲與小珍皆矢口否認。小珍聲稱自己完全不知情阿哲的已婚身分,且未與他同居,也強調孩子的生父與阿哲無關。阿哲雖坦承有送嬰幼兒用品給小珍,可是解釋只是出於同情對方單親媽媽處境,過年去拜訪也只是很正常的朋友互動,否認雙方有越軌行為。
高雄地院法官審理,勘驗相關影像證據發現畫面模糊或影像不完整,難以辨識是否為阿哲本人。法官認為,即使影片中真的有阿哲的身影,朋友之間一同出遊並協助拍照、上傳分享,也屬於正常社交行為,無法認定有不正當關係。
另外,法官指出,送嬰幼兒用品給朋友在台灣相當普遍,不能單憑這點就斷定阿哲和小珍有孩子。此外,部分指控是來自傳聞,而消息來源者又拒絕出庭作證,因此認定人妻的這項主張證據不足。此外,農曆新年期間拜訪親友本就常見,從現有照片來看,阿哲和小珍當時也並無任何親密舉動,因此,法官以「證據不足」為由,裁定駁回人妻的訴訟。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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