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揭露,這名富商是跨國企業老闆,事業版圖橫跨美國、印尼與台灣。2023年,他在美國與家人團聚時,不小心遺落手機,小孩從他的手機看見他與許女的親密對話,其中一則許女嬌嗔的訊息寫道:「情人節我又是一個人過」。富商妻子事後從孩子口中得知丈夫早就背叛婚姻,於是開始蒐證。
當富商提出離婚,妻子以要求終身扶養的高額贍養費作為談判籌碼,但富商只願給付5、6千萬加一棟美國房產,雙方無法達成共識,離婚協議僵持不下,當許女得知元配離婚條件時,竟然滿腹牢騷對富商抱怨:「假設她再活25年,你至少要付2億元」,揚言別逼她詛咒富商妻子快死。她甚至以歌手張清芳的離婚案例為例質問:「張清芳拿的都不到十分之一,你還會有錢照顧我嗎?」
富商妻子掌握關鍵證據後,決定採取法律行動,對許女求償100萬元。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許女全盤否認,堅稱富商夫妻關係早已破裂,她沒有介入他人家庭。然而,法官根據雙方對話紀錄及其他佐證,認定許女確實與富商關係匪淺,並侵害了富商妻子的配偶權,最終判賠15萬元,可上訴。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