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初,中油大林廠召開職場霸凌申訴會議,先是針對A先生申訴H姓主管霸凌,認為時效已超逾1年;另Y姓主管部分,根據A先生出示的證據,顯示他當時處於工作輔導改善期間,在工作輔導注意事項中已註明「輔導期間加強學習,控制室禁止使用手機,1次扣1分」;且經A先生簽名確認,屬合理之管理事項,非為職場霸凌定義之「藉由權力濫用與不公平處罰所造成之持續性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行為,使被霸凌者感到受挫、被威脅、羞辱、被孤立及受傷,進而折損其自信並帶來沉重之身心壓力」,不符受理要件。

A先生出示診斷書,表示遭受主管持續霸凌,罹患憂鬱症。(讀者提供)
另針對拔草要求,依調查小組綜合討論後,整理環境為工作的其中一環,且其他同仁也會進行相關之工作項目,並無針對或刻意刁難之現象。認為本案被申訴者並無其他濫用權力或以其優勢地位進行威脅、冷落、孤立或羞辱之情,故不構成職場不法侵害。

中油霸凌調查小組認為,A先生的遭遇未符合職場霸凌要件,讓他無法接受,認為是官官相護。 (讀者提供)
調查小組表示,以上案件雖未符職場霸凌要件,惟仍依事業單位現有相關規定,如員工申訴辦法提出申訴,或因執行職務遭不法侵害預防程序進行通報與調處。
對於中油的霸凌調查結果,A先生無法接受。他認為,事實與調查小組認定完全相反,他因受到壓迫、壓力而罹患憂鬱症,調查結果只是證明官官相護、單位間互踢皮球,程序走完就不了了之。他同時也向高雄市勞工局及行政院人事總處的職場霸凌案件通報平臺申訴,但迄今並無下文。他呼籲中油、政府部門正視勞工被職場霸凌的痛苦與無奈,盼能重啟調查,還給他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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