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典鴻先用沈女的手機、模仿她的語氣,傳送訊息給沈母及蔡姓前男友,謊稱自己不想去香港,製造沈女仍然在世的假象。接著,他打開沈女的電腦,以女友的口吻,寫下遺書,內容是:「我們決定要一起死,死後幫我們合葬。」企圖將殺人案,偽裝成殉情的加工自殺案。
自認安排妥當後,吳典鴻把死者的愛犬帶出門遺棄,之後再拿走女友的現金及手機,開著她剛買不久的休旅車展開逃亡,並且天真地以為,自己的計畫天衣無縫,可以從此逍遙法外,沒想到很快就被警方逮捕,移送法辦。

吳典鴻犯案後,將死者的博美狗(圖)遺棄,被民眾發現後,讓獸醫掃晶片,命案才曝光。(翻攝畫面)
由於罪證確鑿,檢方很快依殺人等罪將吳典鴻起訴,全案移審法院之後,吳的謊言也一次次被拆穿,他時而辯稱與女友說好一起死,時而改口吵架失手意外殺人,但無論他如何狡辯,都無法掩蓋殺害女友、故佈疑陣的事實。
法院審理後,認定吳典鴻個性偏執、脾氣暴躁,只因女友計劃與父母及前男友出遊,便醋勁大發、痛下殺手,犯案後還故佈疑陣,試圖誤導辦案方向,毫無悔意,最終依殺人等罪,判吳有期徒刑18年定讞,民事部分,必須賠償沈家人841萬元,為此案劃下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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