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早媒體報導,柯文哲今獲交保後,將限制住居在台北市的住家,北院在聲明中表示,並無限制被告行動自由,但必須在裁定所示的晚上8點到10點間,以手機上傳在住所的畫面。至於其他部分,合議庭法官表示,會再後續開庭過程中跟被告說明限制住居之相關細節。
上週五合議庭裁定指出,綜觀全案卷證及訴訟進行程度,柯文哲及應曉薇分別以自己名義提出相當的具保金額,應足以對其等形成足夠的心理壓力及拘束力,而可作為羈押之替代手段,以確保本案未來審理、執行程序進行,另命被告2人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的行為;可抗告。
柯文哲在交保後,將戴上電子腳鐶,同時也將在辦理限制出境及出海與限制住居等手續後,正式停止羈押;據了解,警方已將法院週邊的博愛路封路進行交通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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