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47歲的陳姓男子與周姓妻子雙方正在打離婚訴訟,周女提出一筆20萬元分手費遭拒,因高男與周女父親為舊識,因此代為協調並向陳男索款,雙方於案發當天上午前往家事法庭開庭時相遇,不歡而散。
當天下午陳男與友人曹男及楊男相約至蘆洲這處停車場處理報廢車事宜時,行蹤遭高男掌握,他駕車率鍾男、吳男及林男等4人持械前往尋仇。4人抵達這處停車場後,鍾男先下車後持開山刀及球棒砸車,吳男持球棒及林男在旁助勢,高男直接拿出槍枝朝車輛車身及輪胎共開了8槍,造成車身多處彈孔。

歹徒的作案槍枝。(警方提供)
案發後,雙方各自離開現場,被害人也並未向警方報案,但蘆洲警方21日獲知轄區發生槍擊案後,立即聯繫被害人了解案情,並組成專案小組,報請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19日當天一群人犯案後鳥獸散,專案小組鎖定他們出沒地點,昨下午先在淡水拘提林男、土城拘提鍾男、晚間更在三重順利查緝到高男,也搜出作案的槍枝一把及子彈2顆,全案依刑法殺人未遂、恐嚇及槍砲條例等罪送辦,也將建請檢察官向法院聲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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