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持續審理京華城案,繼柯文哲7日大鬧法庭後,陳佩琪也於上週四(14日)突然失控暴走,原先坐在旁聽席的她,忽然衝向前方法檯對著合議庭3名法官怒吼「他做了什麼事、叫做犯罪嫌疑重大?」審判長江俊彥隨即詢問「她是誰」,同時命令法警對陳佩琪加以拘束,並提醒若陳再繼續叫囂,未來將禁止旁聽,最終在柯文哲律師鄭深元求情,法官勉予同意未禁止陳佩琪未來再旁聽。
陳佩琪今(21日)於臉書發文提及,這幾個月只要柯文哲有出庭,她幾乎都會前往台北地院旁聽,不過週二(19日)她卻不敢去了。「想想連PO個檢察官和法官相片在社群媒體上,都會被抓去羈押個沒完沒了的,上週四法官說要叫法警把我拘束起來,所以週二去北院怕會被抓去關,這樣先生就沒人送食物給他了,看他已經瘦成這樣, 我可以還在外面自由幾天, 至少還可以再多送幾天的菜菜給他。」
「當天是沒想到開庭都幾個月了,從沒人提到我,就一次沒去,反倒變成檢辯攻防的要點…」陳佩琪狠酸「看新聞原來是吵我的筆錄到哪裡去了,找不到應該還在鏡檢那裏,還是已經歸還北檢了?」,還稱「大家幫忙找找看,記得我曾寫過叫他們主筆不要眼睛太勞累了,請他們看清楚我的筆錄,不要看東西看到眼位脫窗,我說是提領媽媽繼承父親在台銀的遺產,不是說我拿媽媽的腳尾錢,我媽媽仍健在世上」。
陳佩琪接著扯,「在這裡請公訴檢察官、法官幫忙問問筆錄流落何方,鏡檢曾傳訊邱佩琳女士去訊問,怎麼等到現在還沒傳訊陳佩琪去問,是否筆錄還在他們手上?」此外,她也提及,自己旁聽才知曉法院有種叫轉譯和事後逐字稿,「去年底我每次被姜長志檢察官叫去問,回家就自己在電腦上先轉譯成逐字稿了,過程連檢察官語音是高八度還是高到16度, 我都有一一駐記」,喊說若法律允許,就在臉書上轉譯給大家。
陳佩琪指出,法官呂政燁調職了,「就先別問嚴肅的法院承堂證物為何會外洩媒體了,就先問私人的書信好了,我想問呂法官,先生去年底寫給秘書長的信,為何會跑去鏡週刊上面?」還稱「我邏輯很好,我這麼問可沒說是你洩漏的喔,因為過程經手的人甚多,但是是你全權處理、裁定的,總該要負責出來說明吧?麻煩請講清楚再上路!」

★《鏡週刊》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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