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江祖平貼文描述,該名女演員當時身體不適,請身邊已喝酒的男子幫忙拿藥,沒想到該名男子卻給她鎮定劑,導致她當場昏迷。醒來後,女子發現自己被侵犯,還遭對方全程錄影全身裸體,自己卻未入鏡。女演員清醒後憤而刪除影片,但男子卻囂張回應「刪啊!我有雲端」,暗示已另行備份影像。

江祖平發文。(翻攝自江祖平Threads)
江祖平強調,該事件為真實發生,請大家重視,她也透露,受害女演員有演過戲,稱有65%的人都知道她,而涉案男子是電視台體制內人士,所以她很心疼對方,但不知道該怎麼做。
貼文上傳至今瀏覽率已累計2.3萬次,網友紛紛留言鼓勵報警處理,並標註勞動部部長洪申翰與支持女性平權的立委范雲等人,希望相關單位介入。
根據刑法第235條第1項:「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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