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真的是我在這家公司最傻眼的一次!」1名男網友於Dcard以「#請益 第一次領到負薪資,請問這樣合理嗎?」為題題發文指出,他6月4日因急性心肌梗塞而住院休養,故於6月工作時僅工作6月3日與4日半天,總共1.5天。他直至休養到7月17日後復職回到公司工作,7月總共工作14.5天,不過復工第2天身體狀況不太好,又於當日下半天請了假。

該名網友貼出6、7月薪資單截圖可見,只見6月工作1.5天,然而薪資不只事假被扣薪,還一口氣被扣掉津貼、績效、全勤獎金、伙食補助,連勞退提撥與勞健保費用也一併算進去,結果實領薪資竟變成負數金額為「-5,150元」;7月工作14.5天,同樣被扣掉事假、津貼、績效、全勤獎金、伙食補助、勞健保等,最後實領薪水也僅6,160元。

貼文曝光引發網路熱議,「笑死,付費上班嗎?你應該把工資條拍起來用賴問主管,請問這負5千我需要繳給公司嗎?如果說要,直接截圖證據,拿去給勞工局看,7月薪水就入帳了」「什麼爛公司,直接截圖傳給勞工局!」「沒記錯的話病假要給半薪吧,怎麼還會有負的,去檢舉公司吧」「勞基法有規定勞工一年有30天病假,只要你有醫院證明,病假公司要給半薪,直接拿著你的薪資單去勞工局檢舉,準備換一間公司」。
也有專業的網友說明,「公司負擔勞健保不論員工請假幾天都應該是公司要付,勞退提繳也是公司負擔,但從薪資單上來看,公司是以『勞健保津貼』及『勞退提撥』的列入薪資條[加項],再從[114/05勞保,114/05健保,114/05勞退]三個項目[扣除],平常整月到班時,一加一扣,沒差別。但只要請假,「勞健保津貼」及「勞退提撥」就會等比例扣除,本來應由公司負擔的勞健保就轉嫁給員工了,這找勞工局處理。」

網友接著指出,「如果是請病假是有半薪的,也就是只能扣半薪,如果你是請病假,這找勞工局處理。另外,法規規定,勞工連續請病假30天()以上時,公司可以把請假期間內的六日都算入病假天數,破解方式不難,只要在病假中間選一天甚至半天請事假或特休,這樣就不符合「連續」,只要不連續公司就不能把六日算入病假天數。」最後更稱薪資單下方的感謝與真是最大的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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