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藍委蘇清泉創辦的安泰醫院去年10月3日發生大火,帶走9條人命並造成多人嗆傷,縣府調查後發現,安泰醫院的A、B、C、D棟及復健大樓都有大規模違建,比例約47.2%,全院幾乎一半是未申請建照的違建,今年1月展開拆除作業。
屏檢調查後,將醫院創辦人、現任董事蘇清泉、其胞兄、醫院總務主管蘇威菘,以及負責水電設備的鄭姓男子,與獲院方委託辦理建築物防火避難及設備安全檢查申報的郭姓男子等4人列為被告,分別違反建築法、過失致死、業務登載不實等罪。

蘇清泉為安泰醫院榮譽院長也是現任董事,在安泰醫院大火案獲緩起訴處分。(本刊資料照)
檢方今偵結,考量4人素行良好、坦承犯行,並與家屬達成和解,分別給予蘇清泉、郭男緩起訴2年,蘇威菘、鄭男緩起訴1年,其中蘇清泉必須支付公庫1,000萬元,並提供屏東7鄉鎮20次偏鄉義診服務,其餘則須提供勞務服務或無償消防授課服務。
對此蘇清泉低調回應表示,感謝屏東地檢署細心用心與屏東縣政府協助,將稟持正向正能量全力復原,引進更多專業醫療人員,再次通過衛福部重新評鑑恢復全面營運,為鄉親提供更優質服務。
而屏東縣政府透過新聞稿回應表示,對於屏東地檢署的偵結處分結果,對比9條人命及社會付出的成本,縣府深表遺憾。
屏縣府指出,依據偵查結果,東港安泰大火的起火點動力中心,違建率高達3300%,全院違建率達47.2%,當社會都希望司法給予死者、傷者、家屬、社會交待之際,距離事件發生10個月,屏檢偵結卻給予蘇清泉等相關被告「緩起訴」處分,對比明揚大火在4個月內快速起訴,「本案明顯不符合社會常理,產生法律秩序無法維護的憂慮。」縣府也呼籲,經歷這個慘痛教訓,請相關事業主,務必審視、強化公共安全,不要讓整個社會再付出慘痛代價!
相關文章
藍委蘇清泉坦承犯行!屏東安泰醫院大火奪9命「近5成違建」 緩起訴代價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