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一審,顏寬恒被依貪汙罪判刑7年10月、偽造文書6月可易科,盜領的助理費108萬餘元沒收。人頭助理林進福被判7年8月、房屋買家張于廷4月,可易科罰金。
立委顏寬恒和人頭助理一審判有罪最關鍵的證據是一張苑裡公司「顏董代收代付總表」中的收入項目「代收立法院薪資」108萬餘元收入及支出「瑪莎拉蒂車款」等共計107萬餘元,以此證明「人頭助理」林進福將薪資用於顏買車、家族成員日常生活開銷上。不過會計林妻曾於今年2月27日到庭證稱,內容不是正確的,「是我主觀上的認知、一廂情願的做法」,沒問過林、顏,林的立院助理薪資都還在林帳戶內,支付林定期定額保險費,為林所用。

顏寬恒在庭上辯稱,早期請助理都是自掏腰包,到了2018年7月有正式立委助理職缺之後,就給一直在幫忙他服務處工作的林,由公費支付林薪資、入林的帳戶,他並無要求林提領出來或是支付個人開銷的情形,薪水都是林個人支配。顏稱我也從未看過林妻製作的代收代付表,所以貪污助理費用是莫須有罪名。
林進福當庭爆哭說,他一直在幫顏從事服務處工作,到了2018年聽說有公費助理職缺,他自認可以勝任就上任,結果領了助理薪水反而被觸犯貪污罪起訴,「這是甚麼道理?就為了我太太做的代收代付表,就認定我是人頭助理,那張表我從未看過」,林說林妻也坦承她是臆測做出來的,事後因此惹來官司,她也很後悔。
公訴檢察官認為,顏侵占國土蓋莊園是實際侵占國土者,一審判無罪有誤。至於房屋假買賣很明顯的證據是,出賣價低於市價,且只有當初建造價的一半,顏還借資2140萬,且交易後顏家人並未搬遷,明顯是假交易。檢察官認為,林進福一直未領薪資,未何後來卻要領薪資,且林妻在偵辦第一時間的供述稱表格是林叫她做的,翻供明顯是壓力所致。
律師羅閎逸表示,林進福之前沒領薪資是基於兩人情分,後來顏有正式職缺給林,這是應該的,且名正言順。有關於房屋假買賣部分,當初是因為顏選舉時飽受攻擊,也因此落選,所以顏為了繼續參選,一定要處理掉房子,降價求售,也因為這房子有爭議,銀行拒絕貸款,最後顏願意借貸賣出,事後也都遷離房屋。
今全案辯論終結,法官訂於9月11日上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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