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民安涉嫌於6月18日在九龍城馬頭角道一間超市行竊,疑似未付款就拿走多項食品,包含茶飲、可樂、水、糖果、洋芋片、餅乾與花生等共11件商品,總值約為144.5港元(約新台幣538元)。該案原定昨(9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庭,但阮當日未出庭,也沒安排律師代表出席,導致法官簽發拘捕令。若阮再次被逮捕,可他獲准以3,000港元(約新台幣1萬1,171元)交保。
「我不是忘了上庭,是我從來沒想過要上庭。」阮民安昨晚於臉書發長文表示,他目前人已經離開香港,「我當然知道這件事只是罰錢,沒什麼大不了,但香港已經瘋狂到是非黑白顛倒,你覺得我還需要遵守他們的規矩嗎?我走到這一步,就是預料到不用跟他們客氣!」他還稱若受不了被「港共」逼到喘不了氣,想宣洩者「歡迎加入我這個『壞人』大家庭,一起玩大他,玩盡他!」
阮民安提及,2月回到香港時只想處理餐廳問題與探望父親,由於不想牽連曾協助他的人才會回港處理相關事務,「這叫做『不要害人』,懂嗎?」他聲稱自2023年9月起,國安部門多次找他談話,要求他「幫他們宣傳和打小報告」,起初他怕做羅織罪名關到監獄才曖昧回應,但他這次他堅定拒絕且稱「我不會做!不用再找我!」然而隨後卻被便衣跟蹤騷擾,導致他身心健康出現嚴重問題。
阮民安表示,3月中旬起遭便衣跟蹤騷擾,4月24日虛擬銀行帳戶遭警方凍結,他4月26日立即再申請另一家,卻於5月12日接到可能會凍結的通知,6月11日開通的新卡又再次被凍結,「氣到不行,連生存都不讓我,我還玩什麼~」他稱某次便衣在超市監視他,不僅說出「記得拿單據,抓到你沒單據當你偷東西,回警署再慢慢說!」接著更放話威脅若抓到會當街打他。
由於事發當天已被跟蹤達3個月,阮民安就提前請朋友拍片,「我想看看香港警察是不是真的這麼惡劣!我跟便衣說:『我現在就進惠康,直接拿東西出來,記得拉我和打我』是的,我真的就這麼隨便在裡面拿了些東西,直接在便衣面前放進袋子裡沒有過機就走了出去。」孰料,便衣先罵走幫忙拍片的朋友,接著就有4、5人圍過來,詢問他袋子裡是否有單據。
「他們搜到我身上帶著1萬多現金和1張朋友的信用卡,當成寶貝,一口咬定我盜用別人的卡,我當場拿出證明給他們看是朋友放給我的,他們完全不聽不信不理,說有問題回警署作供再說…最後我朋友凌晨1點去紅磡警署幫我澄清,卡的事情他們才搞不定,然後就是大家看到的劇情…。」文末阮民安預告,「大家未來會在世界各地見到我,隨時跟我打招呼聊天拍照,來者不拒。」
有網友質疑完全不合邏輯,直言若是被逼到要偷東西,為何不一開始就走人,「為何要多此一舉?偷完東西背上一條最才要走人?還冒著可能被攔著出不了境的風險。你之前無罪之身時就可隨時走人,還有為何警方要日日夜夜跟著你?你猜你是梁天琦,還是黃之鋒?」對此,阮民安則反嗆「可以了,希望你能快點試到我的遭遇,到時候你就懂,連言都無法留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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