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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夫抓包妻子在家沙發偷情,打離婚官司時要求賠償買新沙發。(示意圖,photoAC)

南科工程師抓包妻偷吃 竟求償「沙發費」法官判准原因曝光

記者|鏡週刊

判決書揭露,工程師阿偉與妻子小玲共同扶養一名小孩,由於阿偉工作輪班且常半夜不在家,為考量家人安全,與妻子討論後,雙方同意在家中客廳及大門處安裝監視器。然而,去年10月開始,阿偉發現小玲手機不離手,總是在聊天,開始嘗試新的穿衣風格,而且夫妻互動變少,更令阿偉在意的是,她陸續收到同事阿志以「出差」為名義帶回的伴手禮。

某天,阿偉如往常使用妻子的手機,本想瀏覽孩子的可愛照片,卻冷不防地跳出同事阿志的鹹濕LINE訊息,對話中不僅出現「愛愛呢」、「第二次感覺你不太想」等暗示親密關係的字眼,甚至還提及「嘴巴臭臭」等曖昧私密互動細節。驚覺有異的阿偉隨即調閱家中監視器,赫然發現阿志去年12月20日晚間大搖大擺登門,直接跟小玲在客廳沙發激戰,面對眼前殘酷的事實,阿偉怒告小王並索賠百萬。

阿志出庭時試圖辯解,聲稱與小玲是透過朋友聚會結識,因對方訴苦「婚姻有名無實」,他一時無法把持住自己才會鑄下大錯,強調事後已與小玲斷絕往來,並當庭道歉,提出20萬元的賠償方案。但法官比對監視器畫面及LINE對話紀錄,確認阿志至少與小玲發生2次性行為(去年9月及12月),嚴重侵害配偶權。

法官審酌雙方背景,雙方皆擁有大學學歷,在經濟能力上,阿偉年收入約70萬元,阿志則是月薪6萬元,並衡量侵害配偶權之程度,最終判決阿志應支付阿偉精神慰撫金40萬元、醫療費2040元及沙發費用3萬元,總計43萬2040元。阿偉雖主張有3次以上性行為,但現有證據只能確認其中2次,因此其餘求償未被採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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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 2025.07.13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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