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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有媒體報導「京華城案證人胡方瓊遭疲勞訊問 黃國昌:把檢方臉打得腫到不得了」,廉政署立刻澄清反擊。(本刊資料照)

黃國昌轟檢方遭證人打腫臉揭密 廉政署火速還原真相反擊

記者|鏡週刊

黃國昌對外表示,辯護人在法庭上詢問胡方瓊一個開放性問題,問她認為京華城審議過程是否合法,胡方瓊回應:「京華城程序絕對合法」,黃國昌企圖以此證明柯文哲清白。不過,真相是胡方瓊後面又說了一段話,「尊重都委會的決議,就像案件到了法院,無論怎麼判,都要尊重法院判決」,黃國昌對外只講了一半,沒有完整闡述胡說法,企圖混淆真相。

由於胡方瓊在偵訊時,一口咬定京華城案違法,今天雖未翻供,但說法明顯有修飾,她提到應該更謹慎,當時把檢、廉當做市府同仁一樣在討論,知無不言、言無不盡,但話說得太快、用詞不夠精確,對於矚目案件應該更加嚴謹,不應在筆錄中加入太多主觀評論。

不過,檢察官立即引用一段,她曾和北市府員工的對話紀錄,內容指出都委會同仁口徑一致地指責都發局於京華城案的處置不當,顯見胡當時就是認為京華城案有鬼,受命法官也馬上找到這段筆錄原文提供給審判長,由於案重初供,加上有物證對話為憑,但這些過程,黃國昌不但彷如視而不見,胡方瓊若想翻供,恐得不償失,吃上偽證罪。

此外,廉政署也強調,113年7月15日依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於當日上午9時11分至下午4時16分,在本署詢問室約詢胡姓證人。詢問過程證人皆就座應詢及全程錄音錄影,並依據刑事訴訟法與相關人權保障規範進行。

為保障證人權益及身心狀況,當日中午12時25分至13時30分,本署提供胡姓證人午餐,並安排其休息時間;全程亦提供飲水供其自由取用。胡姓證人於約詢期間並未提出任何身體不適或疲累無法配合詢問之情形。

廉政署強調,在15時38分至16時16分之筆錄確認階段,胡姓證人全程親自逐段審閱筆錄內容,並依其意旨調整或更正多處記載。本署尊重證人陳述權利,並無媒體報導所稱「疲勞訊問」、「強塞不實內容於筆錄」之情事。

司法調查應奠基於證據與法律,本署執行調查職務一向依法行政, 恪守人權保障原則,對於不實指控,將持續主動說明相關事實,避免因片面資訊誤導社會觀感。司法公信力需全民共同維護,方能確保公平正義與社會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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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 2025.07.08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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