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院表示,法官審酌松男曾因對未滿14歲男子為強制猥褻,經法院判決確定,竟未能確實反省己過,明知被害人均為未成年人,甚至多數被害人均未滿12歲,判斷力、自我保護能力及性自主決定能力均尚未成熟,松男身為師長,不僅未盡保護教養義務,反而為滿足一己私慾,對於被害人身心健康及人格發展均有嚴重不良影響、造成無可抹滅之傷害,嚴重背棄被害人家屬之信任, 且被害之人數眾多、被告行為次數近百次,犯罪情節嚴重,松男到案後雖坦承犯行,但還沒有和解或賠償損失,因此一罪一罰,以資警惕。
起訴指出,任職於台中市太平區某國小的松姓棒球隊教練(38歲),不僅涉嫌利用權勢長期性侵、猥褻小球員,還錄影、持片恐嚇,去年爆發之初,估計有33人受害,經偵辦追查發現,從2019年2月起至2024年10月止,6年任教期間33名受害者達到90次。松男性侵、猥褻小球員地點涵蓋棒球教室、練習室旁貨櫃屋、國小宿舍、松的汽車內、產業道路旁和汽車旅館等。松男淫意一起,便找一名看上眼的小球員猥褻、性侵,若不順從、有違逆,就恐嚇不讓他上場、不教打球,逼其就範。
檢方偵結全案,審酌松男為人師表,竟不思愛護、教育之心,利用學童對師長的信任、不諳世事的機會,逞一己私欲,不顧所教育之少年幼小心靈之感受及人格發展健全,於擔任棒球教練期間,對33名小球員加重強制猥褻、性交,且隨就任時間增長,行為態樣日益猖獗,造成被害人永久而難以磨滅的傷害與陰影,對被害人等的身心健康發展業已造成不良影響,嚴重敗壞師德,違背家長及社會託負師者的教育使命,次數頻繁形同為被告的年幼禁臠,經此長期性侵,小球員們放棄抵抗,麻木痛苦等一切情狀,令人髮指,除依法起訴,建請法官從重量刑,以資懲儆。
台中市教育局去年10月26日接獲投訴,經通報警方,台中地檢署於11月21日展開搜索、約談受害小球員,松男知悉東窗事發一度輕生,檢警緊急攔截並帶回偵訊,聲押禁見獲准。檢警在他的電腦及手機找到許多不雅影片,包括用私處摩蹭學童和撫摸學童下體的影像等。
經查,該教練被查出早在20年前就有強制猥褻未成年案件,甚至在2012年又再犯遭判緩刑5年,但他卻能持良民證入校擔任教練,躲過審查獲聘,讓惡狼教練持續侵害幼童。學校沒有上網查詢「不適任教育人員通報」,被認為有重大違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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