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男是家中次子,與父母同住,因曾出過車禍,導致精神狀況不佳,從郵局退休的老母擔憂兒子前途,與丈夫合資在住處1樓設立咖啡廳讓兒子經營當老闆。去年4月10日許母在住處2樓,詢問許男該如何操作遙控器切換頻道,結果2人引發口角起衝突。
許男竟情緒失控,跑進到咖啡廳持1把長約7公分的水果刀,上樓朝許母胸部、頭部及背部猛刺,在1樓的許父聽見妻子慘叫聲,立即到2樓查看,見狀立刻上前阻止並奪下刀子,2人手部皆被刀割傷,許父趕緊趁隙撥打電話報警,許男又拿陶製酒甕砸向許父頭部。
許母因胸口有7公分穿刺傷且頭部及手部皆有多處撕裂傷,導致因心臟及左肺引發氣血胸身亡,檢方依殺人罪起訴,全審理中,案將交由國民法庭審理。台中地院今天做出宣判,判處許男15年。全案仍可上訴。
★《鏡週刊》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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