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於 2019年間更新相關指引,要求各國應將虛擬資產服務商及包含提供第三方支付服務之事業或人員在內的非傳統金融機構納入防制洗錢與打擊資助恐怖主義的監管範疇。調查局洗錢防制處作為我國金融情報中心,負責受理、分析及分送可疑金融情資,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則為提供第三方支付服務之事業或人員之主管機關,致力於推動安全可信的數位金融及經濟環境。 調查局說,本次合作將延續並深化雙方金融情報的分享與實務經驗的交流,盼善用金融情資協助第三方支付服務之事業或人員行政監理之際,有效識別及防堵潛在之犯罪風險,即時發掘重大犯罪及洗錢之癥候,雙方亦將不定期舉行研討會議及教育訓練,掌握發展趨勢及威脅態樣以研商妥適措施抵減風險,共同提升我國數位經濟產業對新型態金融犯罪的辨識與防範能力,締建透明及公平的市場以協助產業競爭及國家發展。

調查局長陳白立說,本次簽署合作備忘錄為強化我國洗錢防制體系不可或缺的一環,期待透過與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的緊密協作,共同健全國家防制洗錢、打擊資恐及資武擴機制,促進金流透明,增強打擊犯罪之專業縱深及防護能量,為國民守住金融正義的最後防線,並為我國在國際防制洗錢相互評鑑程序中持續爭取佳績,展現我國對國際防制洗錢標準的高度承諾。 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林俊秀署長亦提及,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除持續強化監理,同時亦邀集法務部調查局、財政部國稅局,聯合查核通過能量登錄之第三方支付業者,重點包含「落實客戶身分確認(KYC)」、「可疑交易監控及申報」、「抽查網路實質交易憑證」等,完成 100%之查核覆蓋率,今(114)年截至 5 月底,已完成 33 家業者查核作業,其中1家通過,1家因未完成改善且情節重大而廢止登錄並裁罰,3家主動申請廢止,28 家改善中。 本次與法務部調查局合作簽署之備忘錄,更是深化前開相關規範與措施的重要步驟,雙方將透過「即時情資分享」、「加強橫向聯繫」、「合辦教育訓練」以及「實務現況及問題探討」等多元方式,共同打造更為緊密及專業之跨部會聯防體系,包括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執行秘書蘇佩鈺、臺灣高等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吳慧蘭、檢察官戴東麗、卓俊忠都受邀觀禮,調查局副局長吳以公、吳富梅等調查局同仁在場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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