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大罷免期間,台北市一名時尚酒吧的闆娘在工作的LINE群組裡面,告訴員工「去投票『反罷免』,可以領一天的公假,或1000元獎金!」還提醒員工要偷拍選票當證明。事後遭到檢舉跟起訴,一審法官認定闆娘觸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依法重判有期徒刑3年4月,褫奪公權2年,但還可以再上訴。
去年大罷免期間,台北市一名時尚酒吧的闆娘在工作的LINE群組裡面,告訴員工「去投票『反罷免』,可以領一天的公假,或1000元獎金!」還提醒員工要偷拍選票當證明。事後遭到檢舉跟起訴,一審法官認定闆娘觸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依法重判有期徒刑3年4月,褫奪公權2年,但還可以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