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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鄰居家插座「充電1分鐘」0.0015元 婦判罰3000元

手機沒電,偷插1分鐘鄰居的插座,付出的代價有多大?台中一名徐姓女子因為手機沒電,未經鄰居同意,擅自使用鄰居家的插座,她自稱只短短充了1分鐘,換算電費,大約只有0.0015元,但法官認為,她的行為已經已經構成竊盜罪,再加上她又是累犯,身上還背負42件竊盜前科,判處3000元罰金,大約是竊電金額的200萬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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