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news TV Ad Admin Banner
Sponsor Logo
Sponsor Logo
男子支付網拍手續費的發票幸運中百萬大獎,國稅局一查身分便沒收獎金。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畫面)
男子支付網拍手續費的發票幸運中百萬大獎,國稅局一查身分便沒收獎金。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畫面)

網拍男「發票中百萬沒打統編」仍被拒領 國稅局揭關鍵原因

對中雲端發票百萬大獎本是美事一樁,但台北一名男子卻空歡喜一場。該名男子透過網路平台銷售貨物,取得平台開立的一張品名為「手續費」、金額1,000元的雲端發票,幸運對中當期100萬元大獎,準備領獎時,卻被國稅局判定「資格不符」,這筆百萬獎金最終遭到沒收。

台北國稅局調查發現,該名男子長期透過網路平台賣貨,本質上屬於「營業人」,根據《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給獎目的是為了鼓勵一般消費者索取發票,而營業人購買貨物或勞務所取得的發票,本就屬於應取具的會計憑證,因此不在給獎範圍內。

許多人誤以為「發票沒打統編」或「沒辦理稅籍登記」就能領獎,國稅局對此嚴正澄清,只要查得買受人有營業事實,如付給平台的交易手續費,即便發票上沒有買受人統一編號,仍會被認定為營業人取得的憑證。另外,依據財政部解釋令,未依規定申請稅籍登記而「擅自營業」的營業人,其取得的發票同樣不適用給獎規定。

台北國稅局提醒,不論是否已辦理登記,營業人購買貨物或勞務所取得的發票,均不得兌領獎金,若網拍賣家在經營過程中支付了平台手續費、廣告費或進貨費用,這些發票即便中獎,也無法領取。

更新時間2026.04.17 11:58 臺北時間
Mnews TV Ad Admin Banner

更多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