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鶯歌區一名32歲王姓男子,去年9月間不滿柯文哲交保金過高、以及新北市政府政策等,去年三度寄信恐嚇,揚言放火燒法院及市府,王男被逮時被搜出自製計時裝置、工業用酒精等,最終被依恐嚇等罪起訴,案經審理,王男遭判刑1年,得易科罰金。全案定讞。

新北市鶯歌區一名32歲王姓男子,去年9月間不滿柯文哲交保金過高、以及新北市政府政策等,去年三度寄信恐嚇,揚言放火燒法院及市府,王男被逮時被搜出自製計時裝置、工業用酒精等,最終被依恐嚇等罪起訴,案經審理,王男遭判刑1年,得易科罰金。全案定讞。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等案遭羈押約1年,去年9月間被台北地院裁定7千萬元交保,王男當時寄電子郵件到總統符民意信箱,質疑「柯文哲交保居然要花7000萬」,並宣稱要燒法院及市府,一審判決指出,王男在7到9月間三度寄出恐嚇信,除了不滿柯文哲交保金太高之外,還要求新北市府發放4.6萬回饋金,否則揚言炸毀、燒毀。
檢警獲報後不敢大意,隨即成立專案小組,並於王男預告作案前一天,也就是去年9月18日持搜索票前往王男住處搜索,並查扣工業酒精、自製計時裝置等,顯示王男有實施放火攻擊預備,新北地檢署最終以恐嚇公眾等罪起訴。
一審法官認定,王男不以理性方式宣洩情緒,準備放火工具、恐嚇公眾,考量王男審理初期即坦承犯行,依恐嚇公眾及預備放火罪,合併判刑1年,可易科罰金36萬5,000元。案經王男上訴後,在高等法院審理期間,王男改口不認罪,還批評判決不當,不過高院法官審視各項證據後駁回,維持一審判決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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