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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高分院二審宣判超速撞死人的朱姓女子有期徒刑8個月。(翻攝自Google Maps)
台中高分院二審宣判超速撞死人的朱姓女子有期徒刑8個月。(翻攝自Google Maps)

開BMW超速撞死人僅賠18萬 中低收女駕駛「擺爛看球賽」二審改判8月

台中市一名朱姓女子於2024年開車超速撞死趙姓機車騎士,一審依過失致死罪僅判處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檢方不服上訴,揭露朱女不僅辯稱沒超速,犯後更以「中低收入戶」身分兩手一攤,僅願賠償18萬元,甚至被家屬爆料事後還悠哉看球賽。台中高分院二審認同一審量刑過輕,撤銷原判決,改判朱女8個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顯示,現年53歲的朱姓女子於2024年10月21日傍晚,駕車行經清水區路口時,超速撞上趙姓騎士,導致對方腦出血及全身多處骨折,搶救兩天後宣告不治。朱女在偵訊時一度否認過失,堅稱當時有減速且時速僅30公里。然而,行車紀錄器與事故鑑定打臉,證實她經過路口時不僅沒減速,時速更從64公里一路飆升至70公里,檢方隨即依過失致死罪起訴。

案件進入法院後,朱女的態度引發家屬極度憤慨。被害家屬痛批,朱女平時駕駛BMW名車,出事後卻以「中低收入戶」身分規避責任。在調解過程中,家屬已將求償金額降至100萬元(不含強制險),朱女卻堅持只願賠償總額18萬元,且要求分20期給付。家屬悲憤表示:「一條人命難道只值18萬元嗎?她還打電話騷擾我們,說是死者去撞她,甚至事後還去看棒球賽,哪裡有同理心?根本就是雙手一攤在擺爛!」

台中地院一審原依過失致死罪判刑6月,並准予易科罰金。檢方認為朱女將賠償責任全推給強制險基金,自身毫無賠償誠意,且對家屬造成二次傷害,量刑過輕。台中高分院二審審理後認為,朱女超速違規情節重大,且犯後態度惡劣,至今未能與家屬達成和解,一審量刑確實不足以懲誡,因此撤銷原判,改判有期徒刑8個月,讓她必須面對更高的司法代價。

★《鏡新聞》提醒您: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更新時間2026.03.28 17:03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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