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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二審關鍵是「她」 涉貪重刑藍白合添變1/柯喊不知情210萬 北院認定「前金」對價關係

京華城案一審宣判,柯文哲遭重判17年、褫奪公權6年,他立刻召開記者會喊冤,強調對210萬「完全不知情」,但北院卻認定這筆錢,就是收賄的「前金」,連判決書都清楚記載,交付的時間、地點、匯款金流和簡訊內容,其中李文宗收到錢後還回覆,對於友人襄助,「市長和我們都心存感激」,顯示柯文哲根本就知道。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竟然用捐給台灣民眾黨的210萬,我根本都不知道有這筆政治獻金。」柯文哲一審遭重判,宣判後火速開記者會,直指對於210萬全不知情,但這筆錢卻是法官當庭認定,他收賄的「前金」。

鏡週刊司法記者林俊宏:「這個只是法官認定的前金,至於後謝還在追,所以1500沒有判你,前金的多寡向來不是貪污要件重點,重點在於說你有沒有對價關係,這個對價關係其實已經從李文宗跟朱亞虎兩個人的對話裡面已經證實了。」

判決書裡詳細記載,沈慶京109年3月23日,曾在松山區的集團主席辦公室,指示朱亞虎匯錢給柯文哲,朱亞虎事後還傳簡訊給李文宗,說小沈十分小氣捐了210萬,備註以7人名義一人30萬,更提及「弄成560」並沒有給市府帶來困擾,不只210萬匯款方式與金流、證詞吻合,比對時間點「560」,也能確定指的就是容積獎勵,李文宗4天後也回訊:「長輩友人涓涓襄助,市長和我們都心存感激。」證明柯文哲根本就知情。

鏡週刊司法記者劉志原:「(1500)就是橘子許芷瑜她去處理的,所以呢如果將來橘子許芷瑜回來了,補強證據就補上去了,(所以二審有可能會更重)本來210萬收賄金額判了13年,那如果再加上1500(金額再加高),當然不是用倍數來看,但我跟你說一定20(年)。」

另外判決書裡,突然再次點名橘子,這神來一筆也被解讀,是法官在提醒,210萬已經定調成前金,要補上1500關鍵證據,若能證明橘子真有經手這筆錢,甚至帶走潛逃國外,盡快抓到橘子相當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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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3.27 18:23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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