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台中市黨部去年為反制罷免,對蔡其昌、何欣純提出罷免提議,卻被查出透過抄寫黨員名冊方式大量偽造提議人名冊,共偽造4258份罷免提議名冊提交選委會,檢方偵辦後依偽造文書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起訴市黨部第一組總幹事伍康龍、書記長陳劍鋒等34人。
台中地院今天宣判,認定多名被告確有共同偽造提議名冊並非法利用黨員個資行為,其中32人獲緩刑,僅周岳平、買志勇未獲緩刑,各判9月與1年徒刑。台中地院指出,周岳平是因為另有案件在該院審理,顯見其尚有其他犯罪行為,並非偶一誤觸法網,難以透過暫不執行刑罰達成警惕效果,故不宜宣告緩刑;買志勇則是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被判刑,經該院判處有期徒刑在案,考量其另案受追訴之情狀,有執行刑罰之必要。
根據判決書,買志勇2020年8月31日前某時,與不詳友人的通訊軟體LINE聊天訊息中,在手機下載內含兒童或少年的性影像,並將性影像檔案上傳至雲端硬碟,美國「國家失蹤與被剝削兒童保護中心(簡稱 NCMEC)」去年接獲Google檢舉,通報我國刑事局會同清水警分局查獲。買志勇坦承犯行,辯稱該性影像只有自己看,沒有傳給其他人,今年2月要有依無正當理由持有少年之性影像罪,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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