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男被控於2021年至2023年間,對外宣稱可投資市地重劃、科技執法等工程標案,向6名人士募集資金,金額合計1億3千萬元,期間曾企圖出境,被檢方依詐欺罪嫌起訴,並於偵審期間遭羈押。
台南地院2日開庭辯論終結,6名被害人全數到庭陳述,其中3人已與顏男達成調解,其餘3人尚未和解,多名被害人表示,希望顏男能獲交保,出面處理協調債務事宜,顏男也於庭上坦承「我知道我錯了」,說明因資金週轉不當導致債務擴大,請求交保返家與債權人協商。
法院審酌相關情形後,5日裁定顏男或第三人提出300萬元保證金後,准予停止羈押,並限制住居於台南市下營區,每週一、五定時向轄區派出所報到,同時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若未於期限內完成具保,將自1月14日起延長羈押2月,全案預計於2月6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