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調查,黃男、周男在犯案前凌晨3時,就在陳沂住處周邊徘徊,2人當天從上午9時埋伏到下午4時,看到陳沂之後,黃男上前攀談幾句就突然攻擊陳沂,導致陳沂頭部鈍挫傷、雙耳擦挫傷,警方獲報到場,以現行犯身分逮捕黃男。
黃男到案供稱喝醉酒,誤認陳沂是傷害過他的女網友,不滿與該名女網友發展到互稱「網公網婆」,最後卻無疾而終,憤而失控動手。陳沂事後召開記者會,原本語氣平穩表達受害經過,並譴責暴力行為,但因看到媽媽掩面痛哭,跟著情緒潰堤母女相擁痛哭,一度趴在桌上大哭,再三強調:「我沒有錯,不必為了別人的錯誤懲罰自己。」
檢方訊後諭令黃男、周男各以5萬元交保,偵查過程黃男傳、拘無著被發布通緝,周男則依共同犯傷害罪起訴,北院今判9月有期徒刑。陳沂與周男今天皆沒到庭聆判,陳沂受訪表示,希望司法能實現公平正義,讓被害人免於恐懼,「我只能相信司法,受害者無能為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