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出庭,總是標配藍色襯衫、灰長褲以及白色鴨舌帽。藝人黃子佼 2023 年捲入 Me Too 風波,被查出是「創意私房」會員。一審被依兒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 8 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 10 萬元。二審 25 日宣判,高院撤銷原判決,改依違反個資法,判處 1 年 6 個月有期徒刑、緩刑 4 年,需要服義務勞役 180 小時,並接受 3 場法治教育課,全案可再上訴。
被害人委任律師 楊佳陵:「刑度的長短或是有沒有去關,從來都不是最後的目的。我們真正的重點是,這個判決能不能夠讓社會全體都意識到,只要有一次的下載,就會對一個孩子、一個兒少造成無法抹滅、一輩子的傷害。」
被害人律師強調,還有人在角落需要幫忙,呼籲相關單位要正視兒少議題。畢竟這回黃子佼因無故持有 2259 部未成年人性影像,北檢續查後,二審再將 12 名被害未成年以及 586 部性影像併案,高院認定被害人數為 37 人。
而在二審宣判前一天,黃子佼就透過律師發聲明,強調跟被害人全數完成和解,並打悲情牌,聲稱因愚蠢好奇心誤觸法律,讓他失去深愛的妻女以及終生投入的演藝事業,未來會成為更好的人,似乎是想免除牢獄之災。
被害人委任律師 楊佳陵:「(會再上訴嗎?)我們不會。」非當事律師 包盛顥:「關鍵在於被告犯罪當時,我國兒少性剝削條例尚未修法,而本案促進立法加速更新。修法之後如果有類似犯罪行為發生,最重可處七年有期徒刑,相較於舊法最重一年有期徒刑,刑責可以說大幅提高。」
但也有律師抨擊,有錢就能和解,畢竟肯定還有被害人不敢出面。黃子佼這回如願免於入監,也再次凸顯台灣法律有更多改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