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內政大臣馬穆德昨天宣布了一項重大移民和庇護政策的改革,首當其中的就是難民。因為原本只要住在英國五年就可以申請永久居留權,現在要等20年,而且難民身分必須每30個月、也就是一年半進行一次審查,只有在他們無法安全回國的情況下,才能續簽。如果政府認為你安全了,就會回到一般人的身分。比如過去有很多敘利亞的難民來到英國,如今阿薩德政權倒台,英國政府也鼓勵敘利亞人自願回國。而且這些難民原本有的家庭團聚權,現在也被迫取消。也就是說,每個人都有和家人團聚的權利,身為難民,你可以帶家人一起來到英國。不過現在英國政府開發另外一種途徑:那就是「工作和學習」簽證,鼓勵難民找工作或接受教育,才能贊助家庭成員,來英國與他們團聚。至於所謂「永久居留」的申請門檻,現在也將從5年提高到10年,而且資格規定也變得更加嚴格,不過對於香港的情況,英國政府仍維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