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兒子:「沒有傳這個關係人過來,也沒有傳我媽媽到庭,隨即就判了不起訴給我們。」氣憤控訴,在基隆市場擺攤的老母親,遇上「地面師」詐騙,桃園老房子遭到抵押,於是一狀把借貸金主告上法院,但最後新北檢卻「不起訴處分」,讓他無法接受。
被害人兒子:「他的精神狀態是沒有行為能力的。依民法來講,你不能認定他簽名有效啊。實質上爸爸知不知道他在簽本票?他不知道。」怒斥爸爸在意識不清情況下簽下 450 萬本票,然而「精神鑑定」卻沒有發揮功用。
被害人兒子:「當庭有跟檢察官再三的說,請傳我母親作為證人的方式出庭,但是檢察官完全沒有傳喚母親出庭作證。」被害人 8/18 提出再議,高檢署 8/28 駁回,他們只得走民事自訴。
實際攤開處分書,由於是親自「按下指印」,且對話紀錄截圖顯示被告的確有經營貸款業務,經由轉介評估後代辦,沒有客觀事證認定被告跟詐團有犯意聯絡,因此檢方認為罪證不足。
被害人兒子:「所以說 10 天欸,10 天,10 天就判一個再議駁回。他駁回再議的理由,真的是讓我們覺得,就是把地檢署的不起訴內容換句話說再回給我們,讓我們很失望。」
非當事委任律師 李育昇:「詐騙集團很聰明會故意要製造斷點。前面的詐騙集團跟後面的所謂辦理貸款的,他現在說他們兩個互相不認識,用這個方式來做切割。」新北檢也回應,偵查後認為證據不足證明與詐團有所勾結,且高檢署已駁回再議,被害人求助司法,卻仍走投無路。下一步究竟該怎麼做,仍然沒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