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手幫客人塗抹精油、臉部撥筋,這是一名北漂闆娘在新北市三峽開的第一間工作室,但這創業夢居然才維持短短兩個月。記者 黃翎瑄:「這裡就是 A 小姐的工作室,外觀看起來就跟一般的店家沒差別,不過他卻在日前收到了新北市工務局的來函,表示這裡其實是車庫,不能作為營業使用,讓他超級傻眼。」
受害業者 A 小姐:「我當初就是在那個租屋網看到,刊登他寫店面,然後我就承租了,收到工務局的函,然後我就打開來看之後,我就打電話…我就傳照片給房東跟仲介,他才告知我這是…這邊是停車場。」
原來 A 小姐 9 月透過租屋網看到店面招租後,透過仲介承租,並在裝潢後辦理營業登記。沒想到 11 月卻突然收到工務局來函,表示店面未符合建築法,不能作為營業用途,只好馬上停業關門。
受害業者 A 小姐:「他(房東)意思就是…一直把方向轉到說,這個地方是因為我用了營登,所以我才會被工務局查。」迫於無奈,A 小姐必須把店面恢復原狀,所以現場已經空蕩蕩。平常的美容設備通通撤光,但這些損失房東都不用負責嗎?
當事房東:「我們狀況不了解,也不懂,所以才會誤觸,就是會有這樣的烏龍事件,我不認為三方仲介啦、承租方、我們任何一方有惡意啦,我不認為啦。」房東澄清自己並不知情。
對此工務局也表示,全案預計在 20 日安排勘查,到現場才能釐清屋主及業者的責任歸屬,違者最高恐被罰 30 萬,但美容業者第一次開店就遇到大麻煩,房仲、房東各說各話,自己恐怕還得繳罰款,又賠上裝潢費用,讓他無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