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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萬華因繳不出放棄中國國籍證明遭解除職務,提訴願贏了。(資料畫面)
鄧萬華因繳不出放棄中國國籍證明遭解除職務,提訴願贏了。(資料畫面)

中配村長鄧萬華遭解職提訴願成功 花蓮縣府撤銷原處分

鄧女原籍為中國四川,28年前嫁來台灣,17年前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於2022年參選並成功當選學田村長,因無法提供放棄中國國籍證明,遭內政部認定仍具有中國國籍,依《國籍法》規定,富里鄉公所在今年8月1日解除其村長職務。

鄧女當時強調,自己持有台灣護照,當選過程符合規定,因不服解職決定,向花蓮縣政府提起訴願;對此,花蓮縣政府表示,訴願委員會於10月29日召開,決議撤銷對鄧女的處分,並要求鄉公所依法重新審查其村長資格。

鄉長江東成表示,今日上午已收到公文,將盡速研議撤銷處分的內容,若認為撤銷處分合理適當,將在最短時間內給予鄧女應有權利的回復與保障。

更新時間2025.11.14 18:45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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