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y與家寧分手後,共同經營的YouTube頻道「眾量級CROWD」爆發財務及商標爭議,家寧母親曾淑惠不滿Andy於影片「10年了!227萬訂閱眾量級CROWD原來不是我的?!」中指控她涉嫌恐嚇、獨吞商標,聲稱爆料不實,向Andy提告加重誹謗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新北地檢署調查後指出,曾女未經群海娛樂董事家寧與Andy授權,便以個人名義申請「眾量級CROWD」商標,並受領商標收入109萬元,行為本身具爭議,由於影片所涉內容關乎社會公眾利益、並非單純私德範疇,檢方認為屬可受公評之事,難認Andy有誹謗或侵害個資之犯意,最終以罪嫌不足為由,作出不起訴處分。曾女後續未於期限內向台灣高檢署提出聲請再議,全案確定不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