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黃帝穎在臉書指出,若週刊報導屬實,立委透過公司收錢後質詢特定個案,可能涉及《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刑度最重可處七年以上徒刑。
黃帝穎也強調,立委職權對價關係不必本人收錢,時代力量前立委徐永明案即為前例,當時徐以「時代力量政治獻金專戶」名義收受200萬元,協助特定業者舉辦活動、施壓經濟部官員出席,最終遭判刑7年4月。黃帝穎強調,同樣是200萬元,若凱思國際確實收受款項,又與黃國昌在國會質詢內容相關,形成對價關係,案件形同徐永明案翻版。
據《鏡週刊》報導,黃國昌所提及的沈裕雄,生前曾捲入高額詐騙案,黃國昌當時在質詢中不僅替其抱屈,更強調「自己幫了不少忙」,如今兩方資金往來曝光,恐再引發新一波政治風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