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警案發前,監視器拍下嫌犯開著休旅車喬角度倒車衝撞民宅,兩個小時之後警方找到嫌犯。縱火嫌犯就是他,64歲許姓男子,犯案後疑似想畏罪輕生,被送醫救回後馬上被帶回警局,到底是甚麼深仇大恨要放火燒屋?屋主哥哥:「(嫌犯)常常聞女孩子內褲,最嚴重一次有錄到說,內褲拿進去房間一小時又拿回來掛好,所以拿這個證據去警察局備案,有變態行為以後就是要叫他離開,一直不願意離開,糾紛就一直存在。」
家屬說,許姓男子其實是前租客,住在隔壁棟,20幾年都沒問題,直到今年7月加裝監視器,才發現有怪異行為,報警提告後要求他搬走,就開始不斷騷擾。屋主哥哥:「拿刀子晃來晃去,在裡面放大火、燒垃圾、燒有的沒有,很可惡啊!我們不要求你什麼好聚好散,你這種惡劣行為,你就搬走。」烏日分局副分局長洪明強:「陸陸續續回去搬離他的一些物品,跟原屋主有產生糾紛嫌隙,甚至有時候騷擾原屋主,有到婦幼警察隊提告,警察隊也有偵辦移送。」
前租客被提告性騷心生不滿,3日凌晨開車到現場點火,做案前還刻意先把監視器剪線路斷,不排除根本是預謀縱火。傷者兒子:「媽媽現在不好,我們要去醫院。」嫌犯一把火害屋主母女 一死一重傷,家屬接到命危通知馬上趕去醫院,一早火調小組也到場勘驗採集證據,目前嫌犯已經在警局做筆錄,釐清整起犯案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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