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整起案件,小姊妹於2024年2月22日晚間與8歲弟弟走斑馬線過馬路時,遭蕭男駕駛的休旅車以約77公里時速撞擊,弟弟受輕傷,姊妹倆則傷重昏迷,經長時間搶救,姊姊病況一度好轉,但最終因中樞神經衰竭,於同年9月5日過世;妹妹則於事發後251天相繼離世。
彰化法院審理時,蕭男辯稱當時為綠燈通行,因行人闖紅燈且視線遭分隔島樹木遮擋才釀禍,不過,法官勘驗行車紀錄器畫面,依時間與距離推算出其車速高達每小時77.264公里,明顯超過速限70公里,且現場照明良好、視線無阻。
法官認定,即使行人違規闖紅燈,駕駛行經斑馬線仍應暫停讓行人優先通過,若蕭男能依速限行駛、注意車況,應能及時反應避免撞擊,考量其符合自首減刑條件,但否認犯行且未與家屬和解,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判處1年2月徒刑,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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