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邱姓男子過去曾因竊盜及公共危險案件入獄,出獄後又因偷竊電動車被判刑6個月,由於無力繳納罰金且未到案,遭到通緝,在台北車站混跡街友生活。
本月9日,被害女子獨自來台灣旅遊,因在車站遺失行李,結識邱姓男子與附近街友,並喝酒小酌,邱姓男子趁街友離開,把酒醉的被害女子拉到牆邊性侵得逞,時間長達10分鐘。民眾及監視器畫面清楚記錄下邱姓男子行為,鐵路警察依妨害性自主、乘機性交及公然猥褻等罪,移送台北地檢署法辦。
台北地檢署今(28日)偵查終結。檢方指出,邱姓男子明知被害女子因酒醉無法抗拒,仍在人來人往的大廳犯案,且偵查過程中翻供否認,態度惡劣。檢方強調,案件造成被害人傷害,也引發高度社會關注,依《刑法》乘機性交、公然猥褻等罪嫌起訴,請求法院嚴懲,判處有期徒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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