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日前公布鍾東錦的財產申報資料,鍾名下有竹苗61筆土地、7筆建物,另信託61筆土地、3筆建物,1輛賓士車,存款3億96萬5216元,還有3161萬4832元的美債、28筆保險,事業投資統日實業公司690萬元。鍾東錦則透露太太繼承土地難以度計,本來可以清閒度日,卻因為自己從政,總被政客誣陷而輾轉難眠,「我選擇誠實申報,從政,應該一本良知」。
不過最新一期廉政專刊,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罰鍰處分案件確定名單,卻出現鍾東錦的名字,指他在擔任苗栗縣議長時期,109年11月1日之財產申報不實,未據實申報本人債權1筆,且申報不實之理由,不足採信,認定為故意申報不實,開罰72萬元。
這已是鍾東錦第二次因財產申報不實遭開罰,他去年擔任苗栗縣副議長時,也被揪出未據實申報存款1筆、股票1筆及事業投資5筆,且申報理由不足以採信,被認定為是故意申報不實,遭開罰5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