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容積等弊案,在押的被告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羈押期限將於10月1日屆滿,且日前皆聲請具保停押,法官今日提訊2人到庭進行延押訊問。柯文哲妻子陳佩琪一早便在法院外等候,見柯文哲囚車,她掩面落淚,哽咽表示:「他犯了什麼罪?」而她先前也發文質疑法界是否也有檢討機制?希望司法能釐清疑慮、提出改善之道。
柯文哲律師陸正義表示,柯文哲被控收賄、圖利的重要證人已詰問完畢,羈押必要性已有改變,當庭聲請具保停押,建議合議庭利用原定明日訊問彭振聲的預備庭期時間,進行停押訊問。法界預期兩人10月1日前獲交保的可能性極高,此波若未獲具保停押,10月底也是重要的停押時機,但等到12月下旬辯論終結後再論交保,也不是不可能。
貪污重罪的一審羈押期限為15個月,包括起訴、移審後的首次羈押期3個月,可延押6次各2個月,兩人自今年1月2日被羈押3月、3度延押2月迄10月1日屆滿,目前有20多名證人尚未到庭,包括同案被告間相互作證,而收賄、圖利等貪污重罪的證人大多已作證完畢。依目前的審理計畫,合議庭暫定10月30日詰問最後一位證人,12月11日、12日提示證據,同月15日至26日連續9個工作天,連續開庭辯論9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