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教總今日對張男涉性騷擾案表達強烈不滿,批評縣政僅依《性騷擾防治法》對張男開罰3萬元,未考量其輔導與諮商背景,以及在教育訓練中的權勢關係進行處分,全教總指出,張男對申訴人言語性騷擾長達3個月,應屬利用專業權勢之便進行騷擾,依法應處6萬元以上罰鍰,呼籲縣政重新審議並依法加重處分。
對此,縣府表示,本案於2024年9月由申訴人向彰師大提出,縣府接獲校方調查報告後,於2025年6月10日召開性騷擾防治審議會,認定性騷擾事實成立,並依規定開罰3萬元。
縣府強調,考量申訴人已於12年畢業,雙方已無監督、照護或指導關係,未認定為「權勢性騷擾」,目前申訴人已向衛福部提起訴願,若訴願獲支持,縣府將依程序重新召開審議會進行審查。
此外,該系另有3名教授涉性平事件,其中黃姓教授涉嫌性侵在校學生,經性平會調查屬實,已依《教師法》規定遭解聘,並終身不得聘任;校方表示,另2名涉案教授的懲處,近期將召開教評會討論是否暫時停聘,並依相關規定辦理後續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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